大连交通大学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10月31日 09:19 浏览:5376
学校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高等教育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要求,依据我校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我校信息公开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大连交通大学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411-84106969,电子邮箱:xzb@djtu.edu.cn)。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2-2023学年度,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双一流”建设为引领,以培养一流人才为中心,以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系统观念,持续全面提升办学质量、特色和效益,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学校将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学校法治工作和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和重要内容,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落实《清单》各项要求,持续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完善工作体系
学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新时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措施。学校成立了专门的保密部门,建立健全重要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程序,明确信息产生单位、归口部门的审查责任,要求各单位建立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符合保密规定。规范新闻宣传流程,明确各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工作职责与要求。
(二)加强监督检查
学校党委结合工作实际,在“阳光三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打造“阳光党务、阳光政务、阳光财务、阳光学务、阳光内务”五大块信息公开体系。积极推进“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建设,提升监督效能。出台《大连交通大学“阳光校园”平台反馈问题回复处理管理规范(试行)》,提高反馈问题回复处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反馈问题回复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更好地发挥平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体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通过OA办公系统、“辽宁阳光校园”平台、校内信息门户网站以及各二级网站,主动公开清单所列全部事项,并明确相应的信息公开负责部门。通过学校主要媒介已累计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的信息情况如下:
1.学校门户新闻网站发布要闻94条,综合报道180条,通知公告10条,专题聚集7条,校报发刊10期,大连交通大学官微发布69条,交大传媒微信平台发布19条;通过“辽宁阳光校园”发布信息14857条,学习强国发布信息102条,辽宁日报辽望客户端发布信息29条。累计阅读量突破260万人次。
2.学校办公系统公开信息500余条。
3.学校文件149条,印发《大连交通大学信息》4期。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在校园主页发布了办学规模、学科专业、校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师资队伍建设等办学基本情况。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并修订规章制度30余条;制定形成了2023年工作要点,在学校OA办公系统“公文查询”栏目公开。召开六届五次教代会并听取和审议了学校工作报告,听取了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2.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学校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积极加大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创新招生公开方法和途径,做到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简章公开、考生资格和测试结果公开、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公开、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复试考生资格名单公开、拟录取名单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精心策划线上活动,进一步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学校招生官方微信平台,拓宽了招生宣传渠道,有效加强了本科招生政策对外公开宣传的效果。
3.财务信息公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预决算信息、财务管理制度、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等方面内容,方便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管理部门参与管理、实施监督。2022-2023学年,在“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大连交通大学财务处主页信息公开栏中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学校2022年度决算报表、2023年度预算报表、财务管理制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同时,通过OA办公系统向全校师生公布学校相关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入学通知”、“新生报到手册”、新生报到现场公示牌等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等内容进行公示。通过教代会、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等向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部)院长及教职工代表报告财务状况。通过业务咨询电话、OA邮箱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为师生提供答疑服务。完善各类账务查询功能,师生可以随时登录校内财务查询系统、财务微信公众号,查询个人工资酬金、报销状态、项目管理、学生缴费等有关财务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学校及时将社会类捐赠钱物等信息公开公示。2022-2023学年,通过教育基金会网站及时更新捐赠明细,在《校友通讯》公布每年捐赠信息,根据辽宁省民政厅要求,每年在中国社会报上每年公布捐赠内容,2023年4月以来通过“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公示3期大连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信息。
4.招标采购和资产信息公开。向全社会公开学校有关货物、服务及工程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投标信息。2022至2023学年,学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辽宁阳光校园”、学校招标采购中心网站共发布35个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中标公告,主动接受社会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加强经营性用房租赁管理,规范经营性用房招租行为,通过公开招租的方式开展经营性用房招租相关工作。“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公开校园安全及资产管理信息30条。
5.干部人事信息公开。在推进干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学校坚持做到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常规问题定期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公开内容细致化、公开时间及时化。学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对提任的处级干部民主推荐、考察人选通过公告栏张贴、校园网发布公告、“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公示等多种形式,在全校及其所在单位内进行考察预告,在全校范围进行任前公示。2022至2023学年,及时公开干部任免信息,共发布任免文件10个,涉及干部229人次。及时公开招聘全过程信息,在校园网、人力资源处网站、学校人才招聘网上公布各类岗位招聘信息,复试名单和拟录取人员信息,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各级各类人才项目、评奖评优均公开组织,逐级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并在校内OA办公系统进行公示。按程序公开职称评审各环节信息,确保职称评审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对导师上岗信息进行公示。学校认真落实干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内容、提高时效,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6.教学质量信息。在学校官方网站主页、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网站公布了《大连交通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了 《大连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大连交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明确了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毕业生就业信息公开透明。通过大连交通大学就业信息网、就业公众号,将各类就业信息、招聘会信息及时予以发布,并定期发布毕业生生源信息、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着力强化线上线下就业指导,通过就业信息网、就业公众号等发布就业指导和服务类视频或推文,指导学生应聘注意事项等。同时,在招聘政策上及时予以指导,多途径宣传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就业方针政策,指导学生注意应聘注意事项等。成立美育与艺术教育中心,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美育与艺术课程。及时发布高雅艺术进校园、美育讲座及艺术类沙龙信息,及时公布学生在各级艺术比赛中获得的奖项和荣誉,发布校园文化建设、校外公益演出等活动的通知和成果展示,将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学校艺术教育质量和透明度,促进全社会对高校艺术教育工作的了解、支持和监督,运用视频、音频、互动式网页等生动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吸引力和参与度。开展“美育浸润计划”等活动,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需求。
7.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奖助学金评定方面,本科生和研究生都及时发布各类奖助学金评选通知,从申请流程、评审办法到评审结果,均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和老师监督。按程序组织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进行表彰,激励广大学生努力成才。规范学生处分程序,在做出处分前,听取陈述和申辩;违纪处分决定指定专人送达学生本人,并签字确认,如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提请申诉程序。处分到期的解除遵循程序,提交申请,进行民主评议,填写审批表,由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提出意见,按处分的种类的不同由学校相关部门按程序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决定。
8.学风建设信息。学校实行学术委员会发挥主导作用,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发挥关键作用,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相互协作的学风建设工作机制。学校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了《大连交通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明确了论文作假行为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等。在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上公布了《大连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认定及处理程序等。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学校通过主页网站以及相关二级单位网站、OA办公系统等及时公布学校的校地、校企、校际合作等,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在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国际项目合作、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学生招生简章、奖学金项目申请办法、来华留学相关管理规定及留学生活动信息等领域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公开渠道极大地满足了广大师生了解和参与对外合作交流事务的个性化需求,同时获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赞誉。
10.其他。学校审计制度工作、违纪处分等工作都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和文件等进行公开。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以及涉及学校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等,都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应该公开的内容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无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学校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四、学校师生及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关注度较高,评议良好。他们对学校信息公开的途径、范围、内容等给予很好的支持和肯定,对学校能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信息透明度高,表示满意,评议整体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积极受理师生及社会公众提出的信息公开内容申请,及时提供相关内容及数据,一年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2022-2023学年,学校持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一定程度上缺乏监督和反馈机制。下一阶段,学校将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把信息公开作为加强依法治校、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将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流程、内容、方式和时间等,以便师生能够及时获取所需的信息。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二)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
学校各部门之间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实现信息的最大化利用。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协同办公系统,可以促进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业务协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强化信息公开的监督和反馈机制
学校将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和意见,积极听取师生的建议和反馈,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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